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,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为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,根据学校安排,艺术设计学院5月31日下午3时在艺术楼113多媒体教室举办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专题报告会。报告会由院党委书记高习文主持,本校人文学院王新青博士主讲,人事处处长吴务南莅临指导,学院全体教师及部分学生代表参加报告会。

王新青博士为我院师生解读了职业教育发展的七个新特点。一是新法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的任务和地位;二是新法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属性和办学方向;三是新法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的类型和体系;四是新法进一步明确了对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;五是新法进一步明确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和支撑;六是新法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学校办学的主体作用;七是新法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社会服务以及实习收入的使用规定。
王新青博士还对比原法和新法,结合我校职业本科实际,解读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十大亮点。一是新法着力把党的领导落实为制度规范;二是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作为两种不同教育类型来定位,是构建职业教育法律制度的基础;三是职业教育类型多样、举办主体多元、涉及群体广泛;四是新法着力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;五是新法多措并举推进企业办学,落实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;六是多元办学是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重要特征;七是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是保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;八是新法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面向市场、服务发展、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;九是新法强调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,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,培养技术技能;十是新法健全投入机制,明确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,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。

编辑:李泽梅
审核:刘晓芳、高习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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